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2010 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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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1、《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适用于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例如公安民警、特警、森林公安、监狱狱警等。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2、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是针对公务员招聘过程中的身体健康状况设定的特定规定。这一标准旨在确保公务员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适应工作需求,保障公共服务的顺利开展。特殊标准除了包含基本的体检要求外,还针对部分特定岗位制定了更为详细的体检要求。
3、视力要求: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除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外,一般不合格。法医、物证检验等专业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0,也不合格。色觉障碍:色盲和色弱者,法医、物证检验职位不合格。部分特殊职位如安检、翻译等,色弱标准更严格。
4、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什么意思
“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适用于特定职位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公务员考生,其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职位特殊要求。公务员体检工作自《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后,规范化、科学化显著提升,为选拔高素质公务员起到关键作用。
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是为了确保公务员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标准。这些标准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身体各系统的功能检查、疾病史的询问以及特定职位的健康要求等。详细解释 一般标准:公务员体检首先要符合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是为了满足特定职位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对于报考涉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监狱、司法警察等职位,以及外交、海关等部分特殊行业录用的公务员,体检项目会按照《特殊标准》执行。具体规定包括: 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如视力、色觉、皮肤病、文身、肢体功能、听力等有严格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特别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简称《特殊标准》)。针对部分国家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等的人民警察和特定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等部门,体检项目将依据《特殊标准》执行。
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
一般标准:公务员体检首先要符合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这一标准涉及了多个方面的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等基本的身体状况。 特殊职位健康要求:针对一些特殊职位,如警察、消防救援等需要较高身体素质的职位,会有更严格的体检标准。
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主要针对部分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具体标准如下:视力要求: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的一般情况下不合格,但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色觉要求:色盲和色弱在特定岗位如法医等职位上不合格。皮肤及外观要求: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纹身等不符合录用条件。
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身高和体重: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方面,男性体重指数在13至23之间,女性在11至27之间。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8及以上。
公务员体检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特殊岗位标准。通用标准规定了心脏病、血压、血液病、结核病、慢性支气管炎等疾病不合格的情况,以及对视力、听力、内分泌系统疾病等方面的严格要求。特殊岗位如警察、民航等,有更具体的身体条件限制,如单侧视力、色盲、纹身、嗅觉迟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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